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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考察
成都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五)讨论决定
成都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党组对提交的拟任人选进行酝酿及差额票决,作出任用决定。对确定的拟任用人选在干部所在单位、成都市地方志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干部管理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需保持通信畅通。如因通信不畅或其他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选调工作由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同志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28-61882322。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08—61885670,028—61885665,15928872553。
成都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