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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者于2018年3月12日17:00点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至成都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成都市高新区天仁路260号11楼1106办公室)进行报名。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出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撰写、发表的调研报告、理论文章。
(二)资格审查
由成都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任职资格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于2018年3月15日17:00点前通知笔试,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调入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
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笔试占50%、面试占50%。开考比例:选调名额与笔试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报名结束后,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成都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同意,可调减选调名额。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了解把握能力。卷面满分100分。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