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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察考核
按与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考核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不四舍五入。
考察考核期间,遴选单位将派出考察组实施考察考核。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相关资料,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县人社局、县招商局研究后按照1:1的比例决定拟录用人选。
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遴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县编委办、县人社局按程序办理入编、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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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陕县招商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