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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1、开考比例。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3。报考的笔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遴选职位。
2、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审计、财会及工程造价相关知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4、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3的比例,依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予以公布。面试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开始。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因部分考生体检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法递补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
(四)公示
广安区审计局党组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报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到区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经集体研究确认不能胜任职位要求的,予以退回。
(六)调动
试用期合格,经区审计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1、在遴选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2、为保证遴选工作能顺利进行,维护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特设立本次遴选工作的监督电话:(0826)2222028。
原标题:广安市广安区审计局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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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审计局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