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5年曲靖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曲办字〔2015〕34号)规定,曲靖市红十字会拟公开遴选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按照申报遴选计划、发布遴选公告、组织报名、考试(笔试和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等规定程序进行。
二、遴选范围和岗位
(一)遴选范围:全市范围内县、乡两级党政群机关或参公管理单位(含省级垂直管理基层单位)中符合遴选条件、资格且已完成登记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
(二)遴选人数:
办公室岗位2名(其中正科级岗位1名,副科级岗位1名);
三、发布遴选公告和计划
遴选公告和计划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政府门户网(www.q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发布。
四、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品行,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2. 全市范围内县、乡两级党政群机关或参公管理单位(含省级垂直管理基层单位)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5年5月),在职在编且已完成登记的人员。
3.正科级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74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实职正科级职务(不含试用期)。
4.副科级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74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实职副科级职务(不含试用期)。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