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政法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
一、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口头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敬业廉洁,遵纪守法。
(二)全区范围内实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在编在岗满1年(时间截至2018年2月28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身体健康。
(五)现任科员级,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六)正在试用期或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与本委工作人员有夫妻、直接血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有其他规定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均不列入选调范围。
(七)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资料的电子版可通过OA系统发送到“区委政法委”账号,原件请在报名时间内交区委政法委工作人员核对。
2、报名材料
《中共越秀区委政法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免冠蓝底彩色近照3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
3、报名时间
自正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6日下午5时止(现场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6日下午5时)。
4、报名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83号507室,联系电话:8326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