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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兴文县考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3人公告(第一次)

三江人才网 201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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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

根据考调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其中兴文县在编在岗人员免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加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没有加分的,则加试面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其中不面试岗位成绩相同的,加试结构化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兴文县委组织部、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考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考调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结合个人档案考核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是否真实,并对报考者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合从事所报考岗位工作的,取消考调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考察以及未完成体检、考察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一次。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综合情况,确定拟调(流)动人员,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和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上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员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及排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考调资格;对有问题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因公示取消考调资格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试用与办理调(流)动手续

1.无试用期的岗位,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管理权限对其办理正式调(流)动手续。县外考生应在公示期结束后60个工作日(时间从公示期满之日起算)内提供所在区县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调出函,并完成调动手续,超过规定时限的取消考调资格。

2.有试用期的岗位,试用期满,试用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调(流)动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由考调单位与原单位协商办理回原单位工作。县外考生应在试用期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区县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调出函,并完成调动手续,超过规定时限的取消考调资格。

3.由于县外考生超过规定时限取消考调资格或自动放弃的,由此产生的缺额,经研究后,可再等额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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