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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按照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选调职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及递补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如遇体检弃权、体检不合格、不符合选调条件、不按期办理调动手续等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从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整个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要求
为确保选调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将对选调工作中出现的以下行为者,取消其选调资格或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蒙骗他人,欺骗组织,行贿和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
2、工作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受贿,徇私舞弊,接受宴请,借选调之机谋取私利;
3、工作人员在选调各个环节中管理松懈,泄露试题,相关材料审查不严和为作假者隐瞒真相提供方便;
4、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十、选调服务咨询电话:0731—57803367。
十一、本次公开选调政策由中共湘潭县委组织部、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湘潭县2018年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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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县委组织部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