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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 2月22日—2018年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太湖县龙山路200号,联系电话:0556—4188332)
3.报名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如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并记入本县选调考试诚信档案。
4.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二)组织考试
考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考察(面试)
按照拟选调岗位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面试)。在进入考察(面试)环节前,对考察(面试)对象的报考条件再行复审,复审发现考察(面试)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并相应递补。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考察(面试)环节。考察(面试)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才为本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主要了解工作实绩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公示
根据笔试和考察(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调人选,公示7天。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工作年限长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因拟调人员公示结果影响选调;拟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拟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调出现空缺的,可按规定依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原标题:太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