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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按各职位最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计划人数与考察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抽组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根据选调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审查档案、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五)体检。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检。如需体检,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最终成绩排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结合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崇信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汇报县政府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公开选调工作有序进行,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人社局及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933-6102308 监督电话:0933-6121323
原标题:2018年县项目开发建设办公室等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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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县项目开发建设办公室等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崇信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