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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遴选(选聘)单位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选聘)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本简章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城口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遴选(选聘)报名表城口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遴选(选聘)岗位一览表.doc
中共城口县委组织部
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