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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及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核合格的全部考生,需进行笔试测试。若各岗位遴选名额与该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超过1:3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开考未达到1:3(含)的,不递减或取消遴选(选聘)名额,则该岗位笔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进入面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内容为文字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及面试结束后,分别于2个工作日内公示成绩。同时县人力社保局将通过电话告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相关事宜,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四)考察
考察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点)由高到低的顺序,结合遴选(选聘)名额,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参加工作历年年度考核优秀(从多到少)、学历(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由遴选(选聘)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遴选(选聘)取消资格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五)公示
确定拟遴选(选聘)人员名单在城口县党政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