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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工作需要,邵东县面向湖南省法院、检察院系统选调法官和检察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计划人数
邵东县人民法院法官3名、邵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3名。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
(二)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
(三)法律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四)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除试用期外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具有3年以上法院或检察院工作经历,并现任助理审判员或助理检察员以上职务(工作经历时间和任职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5年4月20日);
(七)无《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的回避事由;
(八)身体健康;
(九)2012年1月1日以来没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或行政、刑事处罚或降职、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
三、选调的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邵东县人民政府网站、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4月2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中共邵东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组(联系电话:0739-2721189)。
4、报名要求: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者从邵东县人民政府网站、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邵东县公开选调法官、检察官报名表》。报名时应递交报名表(原件,一式三份),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加盖组织部门公章的公务员 (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
5、资格审查: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初审。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不予选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