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六)公示
考察合格,确定拟选调选聘人员按程序批准后,在冷水滩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试用、转任、聘用
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商调试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本人意愿,按照程序办理转任、聘用手续。
四、工作纪律与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按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工作人员需要回避的必须回避。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违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并按人事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更改通讯方式应及时通知冷水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0746-8219310),并积极了解冷水滩区政府网发布的选调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选调选聘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冷水滩区委组织部、冷水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冷水滩区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冷水滩区委组织部
冷水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