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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事项
1.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选聘名额,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后,从适岗能力测试入围且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
2.本次选聘对进入适岗能力测试的深圳市外考生给予适当交通补贴。
3.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聘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考生咨询电话:0755-27106366。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关于公开选聘博士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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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公开选聘博士人才报名信息简表.docx
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