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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素质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试用考察
根据考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选择优,确定试用人选,安排到岗进行6个月试用。人选到岗试用考察前,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表(经现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近3年来本人各类获奖证书;
4.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近3年内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六)确定遴选人员
试用期间,市委办公厅和干部双方均可进行双向选择。
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情况确定拟调入人选,并进行组织考察、公示,组织考察、公示结果不影响调动任职的,经体检合格后办理调动任职手续;试用人员综合表现不符合岗位需要的,退回原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报名情况,可对遴选计划作适当调整。
(二)中共成都市纪委派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组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8-61880212)。
(三)报名者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报名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咨询电话:市委办公厅组织人事处(028-61880209,028-61880206)。
原标题: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关于公开遴选综合室文稿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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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