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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示
根据能力测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县农村经济管理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调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办理调动手续;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农村经济管理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718-5832625
原标题:宣恩县农村经济管理局遴选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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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农村经济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宣恩县农村经济管理局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