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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公示。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1:3即可按程序进行遴选;如达不到1:3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
如达到比例进行笔试的,县财政局于笔试前一天通知考生本人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财政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面试
1.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由县财政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式进行。
2.笔试由县财政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按遴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3名进入面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环节。
3.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遴选职位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取前1名作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采取发布考察预告,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从笔试、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讨论决定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人员遴选综合成绩、考察情况进行酝酿讨论,以票决方式确定拟调配人选。
(七)公示
对拟调人员在原单位进行5天的公示。
(八)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对遴选无异议的,由县财政局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研究确定后,按照相关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财政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咨询电话:2432155。
黄平县财政局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