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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建筑类公共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行政测试占30分,专业知识占7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单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确定各遴选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遴选职位不高于3: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五)面试
报考同一个遴选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报考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分配招聘名额。对个别职位面试人数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考察由遴选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根据遴定范围、基本条件、职位具体条件和要求,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资料、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七)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参加遴选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八)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人员,拟选人员名单在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政府网、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党建网、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试用及办理手续。
拟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遴选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监督电话:403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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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