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4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满分为100 分,内容是法律、行政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结束后,按成绩从到低分以1:3 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为4月19日(星期日)上午8:30,满分为100 分,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五)体检
体检时间为4月26日(星期日)上午7:00—11:00,根据总成绩(笔试占 50% ,面试占 50%)高低,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在其所在单位出具同意选调书面材料的前提下,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七)公示
对拟选调人选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地址:威海市环翠区纪念路东首
邮编:264200
联系人:于潇隽
联系电话:0631-3011925 18563103239
点击下载>>>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检察院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