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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6:4计入总成绩。
1.笔试。主要考察写作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12日。
2.面试。按照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在岳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cyc.gov.cn)予以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为:2015年4月18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实际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原则上在面试后3日内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遴选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及复检在3周内结束。体检不合格、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作出结论或未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由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研究,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确定拟遴选人员。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岳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共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并在岳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予以公示。
(五)办理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按程序报批后试用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符合调动规定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处理。本公告由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6)5222171
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