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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办公室拟面向全县单位遴选工作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如下公告。
一、遴选名额
本次计划遴选机关工作人员3名。
二、遴选条件
(一)遴选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全县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至2016年2月工作满2年的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度放宽;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甘于奉献,保守国家秘密;
5.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适应快节奏、高强度工作;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曾受党纪政纪处理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开考比例
本次遴选开考比例为3:1,在报名结束后,如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将相应调减或取消遴选职位。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5年3月31日—4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工股。地址:县政府办公室4—4室,联系电话:5222171。
参加遴选人员填写《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在发布公告网站下载),在报名期限内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逾期不再报名。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4月11日(上午8:30—12:00)到县政府办公室4—4室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