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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以及考察对象与选调职位的匹配度,并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
(七)公示。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八)确定人选和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选调的,选调单位可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拟选调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选调资格自行取消。
2.未获选调的其他报考人员,选调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原标题:广州市海珠区2018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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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