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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index.html)进行报名。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职位比例不足1:3比例的,酌情核减选调职位。
3.资格初核。将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初审,审核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请考生密切留意。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选调职位专业要求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见附件2)执行,并按报名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
(二)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内容为申论,主要考核考生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文字表达能力。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izhu.gov.cn/site/hzqzf/gzjg/szfbm/hzqrsj/rsrm/)另行公告。笔试成绩在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选调单位负责进行,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选调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面试人选须提交的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广州市海珠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职位设置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按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笔试、面试成绩按40%和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人数与考生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选调单位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广州市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