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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量化考察
县人力社保局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顺序差额确定进入量化考察人选(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按开考比例进入考察环节;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进入面试人员全部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负责量化考察。量化考察实行百分制,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考察结果量化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察指标主要有四项:实绩考核(50分)、民主测评(40分)、个人获奖加分(不含年度优秀)(5分)、考察组评分(5分)。考察单位把量化考察结果报县人力社保局。
六、确定遴选拟试用人员
县人力社保局根据遴选笔试、面试、量化考察,分别按35%、50%、15%折算遴选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遴选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时,则工龄长者优先。
七、公示、试用和调动
(一)拟试用人员名单将在忠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人员,县人力社保局按照有关规定向拟试用人员所在单位发试用通知,试用期为3个月。
(二)试用期间,由试用单位进行管理,并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表现严格考核,试用期满后向县人力社保局报送试用期间的综合表现及试用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报告。
(三)对试用合格的,由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后发调动通知;对试用不合格的,由县人力社保局书面通知试用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八、纪律与监督
(一)遴选工作执行《公务员回避制度(试行)》(中组发〔2011〕31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社发〔2006〕44号),报考者不得报考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单位。
(二)遴选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人力社保局区别不同情况,予以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和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遴选的;
2.违反考试有关纪律的;
3.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
4.违反本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考人员在参加遴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由县人力社保局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县人社部门负责对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会同县纪委(监察局)受理有关举报并进行相应处理。
九、本简章由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人社局】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上半年忠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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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8年上半年忠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