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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根据总成绩排名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2人及以上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名情况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也并列,则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成绩排列。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若体检合格人数低于应选人数,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选逐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为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选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分别在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和拟遴选人所在单位公示7天。如无合适遴选对象的,该职位可空缺。
2.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遴选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3.遴选对象经上岗试用三个月,根据德才表现情况,符合条件者予以任职。
遴选工作咨询电话:2063373、2053963;遴选工作监督电话:2039719。
原标题: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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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