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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5,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减少公开遴选名额。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写作能力,面试主要考察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考试最终成绩。
准考证领取、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试用
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在考察合格人员中差额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市委组织部机关(远程教育中心)顶岗试用6个月。
(五)调动
综合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顶岗试用情况,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广安市委组织部机关(远程教育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