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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5年河池金城江区政府机关选调8人公告

河池人才网 201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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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照《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河人社发[2012]142号)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河池市金城江区委、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到河池市金城江区政府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

  全区公开选调政府机关工作人员8名,其中乡镇政府机关6名,区直机关2名。具体职位如下:

序号 用人单位 职位名称 性别 人数 学历 专业类别
1 东江镇政府 机关工作人员 1 大学专科以上 法学、法律、法律事务、环境资源法、法律文秘、行政法律事务
2 九圩镇政府 机关工作人员 1 大学专科以上 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城镇规划、城镇建设、建筑工程技术
3 河池镇政府 机关工作人员 1 大学专科以上 交通运输、交通工程、公路运输与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4 五圩镇政府 机关工作人员 1 大学专科以上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秘书学、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
5 拔贡镇政府 机关工作人员 1 大学专科以上 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矿山资源开发与管理、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煤田地质与勘查技术、金属矿产地质与勘查技术
6 白土乡政府 机关工作人员 1 大学专科以上 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医学生物技术
7 财政局 机关工作人员 1 大学本科以上 会计、会计学、审计、审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
8 环保局 污染防治股科员 1 大学本科以上 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规划与管理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各级党政部门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加广西公务员录用考试,录用到全市各级参公单位工作,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工作能力较强,有较好的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3.乡镇党政机关职位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区直机关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讨论决定、公示、调动任职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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