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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由遴选、选调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调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遴选、选调对象。
遴选、选调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由遴选、选调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不符合的,由遴选、选调单位将所呈报的转任材料退回原单位。
四、招考政策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34-2896682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0734-8866607
市公务员局:0734-2896682
原标题:衡阳市市直机关集中公开遴选及选调优秀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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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和机关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