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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5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43人公告

德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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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向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提交《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遴选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连同报考人员档案一并送至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批准后,由遴选机关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为100分。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根据遴选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按照由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遴选职位计划1至2名的,考察人选差额1名;3至5名的,差额2名;6名及以上的,差额3名。

  考察人选确定后,在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遴选机关负责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按遴选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认真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体检工作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被考察人员中按本职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本职位笔试成绩高低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遴选资格,要向遴选机关写出书面申请,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从被考察人员中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确定拟遴选人员,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和遴选单位、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转任手续,遴选机关办理任职手续(录用职务以报名时职务为准);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综合楼三楼西侧。

  政策咨询电话:

  0534-2687686、2687677、268712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34-2345119(市考试测评中心)

  点击下载:

  1、2015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2015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3、2015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解答

  德州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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