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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5年珠晖区选调人员补充公告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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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区公开选调报名、审查情况,经珠晖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调整A2类(区编办法律专业)报名条件

  报考A2类其他条件:具有法律资格证,有2年以上从事法律工作经验,调整为有2年以上从事法律工作经验。

  二、调整3个职位开考比例

  因报考C1类(区法院审判人员)、C2类(区法院执行人员)、D4类(区检察院计算机)符合区公开选调简章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没有达到5:1,因岗位特殊,专业性要求较强,3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开考比例调整为3:1。

  三、取消D1类(检察员)、D2类(文秘)、D3类(会计)选调计划

  按照报考简章要求,报考D1类(检察员)、D2类(文秘)、D3类(会计)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小于3:1),取消3个职位选调计划。

  特此公告。

  原标题:珠晖区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珠晖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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