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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察
经体检合格,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查阅档案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时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需在体检结果出具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证明,如不能出具视为放弃选调。
(四)确定人选和手续办理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广州市城市更新局的官方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转任手续,按原职级安排相应职位。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
(三)在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选调的,选调单位可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四)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办理转任手续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我局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等问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城市更新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3859107、83736385
监督举报电话:83849117
特此公告。
原标题:广州市城市更新局2017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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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