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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分数*50%)+(专业测试分数*50%)。
五、考察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考察人数与考调计划数不超过2: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对象。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从非考察对象中进行人员递补。
州法院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对象在基层一线或窗口服务部门的,要适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组要认真审核考察对象干部档案,按规定如实填写《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并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州法院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院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动人员。对拟调动人员在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选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地、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主要任职经历、现任职务、拟调职务、公示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等。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调的,由州法院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
七、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考调未尽事宜,由州法院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230710(州法院政治部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9-3660006(州法院纪检组)
原标题: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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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3.2017年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信息表.doc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