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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新疆轮台县直部门(单位)遴选26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新疆遴选考试 信息,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 提供了 新疆遴选招考公告、 新疆遴选考试通知 和新疆遴选招考职位等内容,祝愿所有遴选公务员考生,考试顺利!
为推进县直部门(单位)和乡镇干部之间轮岗流动,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部门(单位)空编情况及工作急需,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6名县直部门(单位)工作人员。
一、遴选职位、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职位
此次县直部门(单位)共遴选工作人员26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编制6名,事业单位编制10名。
具体岗位报考条件及要求详见职位表,每人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县乡(镇)、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且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公务员(参公)可以报考公务员(参公)职位或事业职位(人员身份随录用职位编制性质重新确定),事业单位人员只能报考事业职位,不得报考公务员(参公)职位。参加遴选的中小学学前幼儿教师、人民警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遴选的证明。
(三)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一定的国语文字处理功底;
(4)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计算均截止到1977年12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
(2)近三年来被人社部门认定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
(6)“对口援疆省市培养计划”聘用的人员服务期限不足5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