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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遴选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持报名表(报名表在轮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或OA上下载,一式两份)、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县人力资源市场报名。
2.资格审查。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统一负责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为确保遴选质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将核减招录人数。
资格审查结束后,在轮台政务信息网公布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和笔试事宜,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资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考试环节作弊的,在考察环节中进行拉票等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予以通报。
3、收费标准: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按每门40元收取,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自身条件,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再交费,交费成功后无法退费。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语命题和答卷。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综合试卷,总分为150分。
2.考试要求
考生需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用汉语答题。
3.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由轮台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笔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考察方式及考察时间由用人单位确定。
因考察不适合,职位出现空缺时,在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行考察,考察不适合,可不予遴选。
(四)试用、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试用期人员。用人单位根据试用期间表现,确定是否录用,确定不录用的,回原单位工作;确定录用的,由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三、时间安排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2月6日--12月14日。
2.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7年12月21日前。
4.考察时间:2017年12月下旬起。
5.试用期三个月后办理调动手续。
时间如有变动或有未尽事宜,将在轮台县政务信息网随时发布,报考者可浏览该网站查询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