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能力测试
通过笔试、面试的方式测试干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适应岗位要求的能力。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时间:2015年3月14日15:00-17:30。
考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地点:中共岑巩县委党校教室
笔试结束后,按照遴选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宣讲,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中共岑巩县委党校教室
3、确定综合成绩:按照笔试40%、面试60%比例计算能力测试综合成绩。
(四)考察
根据能力测试综合成绩,按照从到底分取A职位前4名,B职位前2名进入考察(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五)确定遴选对象。根据应试人员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初步遴选对象4名。
(六)公示。在初步遴选对象所在单位公示7天。
(七)调动。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严肃纪律
(一)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守干部人事工作秘密。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的规定,对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二)严禁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以请吃、送礼、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参加遴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予以纪律处分。
(三)加强对公开遴选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举报电话3574856。
联系人:杨胜鹏
联系电话:13985279231(手机) 3574934(办公室)
中共岑巩县县委党校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