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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市专项巡查办公室公开考选6人的公告

赣州人事考试网 201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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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专项巡查办公室为市纪委监察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务员队伍,公开考试择优选调6名工作人员到市专项巡查办公室工作。现予公告。

  一、考选范围、职位、名额和方式

  1.考选范围:组织人事关系在我市的公务员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科级以下(含科级)人员。

  2.考选职位:市专项巡查办公室科员。若考生现为正、副科职位,选调后只保留工资及福利待遇,职务按科员执行。

  3.考选名额:6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须达到选调人数的5:1。如未达到,则相应调减考选名额。

  4.考选方式:公开考试、择优选调。

  二、考选条件及资格

  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社会关系清楚。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汉语言与文秘类专业毕业。

  3.具有 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工作经历,其中选拔生需在基层服务期满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25周岁(含)以下。

  5.身体健康。

  以上有关年龄、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考选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9日至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非工作日和时间段报名需提前1天预约)。报名地点:赣州市纪委组织部(赣州市市政中心1741室),联系电话:8391380。

  2. 报名时须提交《赣州市纪委监察局公开考选市专项巡查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属县〈市、区〉科级干部的,须当地组织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2011年以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3.报考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名人员的学历、年龄、身份、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考选资格条件。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并于3月26、27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审查不合格者通知其本人。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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