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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3。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工作能力和与选调职位的匹配性。满分为100分。
面试由省农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省人社厅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成绩计算
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总分数。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体检由省农业委员会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省农业委员会指导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一次。
八、公示
省农业委员会党组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将拟选调人选在《湖南三农网》及拟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转任
公示期满,没有不良反映,符合条件的办理调任手续。
本公告由省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省纪委驻省农业委员会纪检组对本次选调工作全程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82228893
监督举报电话:0731-82222146
原标题: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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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