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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根据公告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报考或遴选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统一组织实施。开考比例即资格审查通过的有效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人数之比不低于3:1,若有效报考人数低于该比例,取消该职位遴选。
1.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用文写作和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重: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遴选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
(4)面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重: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笔试、面试成绩在折算前分别低于60分的不予遴选。
(五)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职位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其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六)体检
根据考察对象与职位的适应度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按照体检对象与公开遴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遴选资格,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
根据对考察人选的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确定拟遴选人员,在旺苍党政公众网、旺苍红城党建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八)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中共旺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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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委编办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
中共旺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