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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5年怀化会同县委政法委选调1人公告

会同县政府网 201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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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同意,会同县委政法委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范围

  会同县委政法委向全县选调执法监督室主任1名。

  二、资格条件

  1.会同县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人员。

  2.全日制院校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函授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法律工作经历满1年。

  3.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乡镇(机关)工作不满规定服务年限的人员;法律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布结果等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本人简历、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于3月9日至10日到县委政法委办公室报名,并按照报考人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考试。采取笔试和现场测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和现场测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法律业务知识和写作能力。依照到低分,按1:3确定现场测试人选。(2)现场测试。由县委政法委领导进行综合能力现场测试。笔试和现场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体检。按照考试的总成绩,由到低分按选拔职位数1:3的比例对拟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复检。复检原则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拟调人员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4.考察。在公选方案规定的体检要求和体检结果基础上,由县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研究确定等额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是公选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情况,对有关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5.审批。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后,由县委政法委确定拟调人员进行七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结束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整个选调工作由县纪委、县编办、县人社局管理监督。

  3.本次公开选调的公告、报名表及公示,请登录会同县政府网(www.huitong.gov.cn)和会同县政法之窗。

  联系电话:0745—8822948 , 联系人:梁枥丹。

  本公告由中共会同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15年会同县委政法委选调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会同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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