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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宿迁宿豫区公开选调区属事业单位22人公告

网上宿豫 201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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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照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从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等次、表彰奖励、民主测评等方面对考察人选的适岗性进行评价。根据考察结果,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六)公示

考察和体检结束后,将合格人员名单在宿豫党建网等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符合选调条件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各单位要加强宣传,鼓励优秀年轻干部参加选调。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或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中共宿豫区委组织部、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0988097、80877200

传 真:0527—80989201

附件下载>>>

1. 2017年宿豫区公开选调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宿豫区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 共 宿 豫 区 委 组 织 部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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