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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与办理调配手续
考察、体检结束后,各有关高校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并由各高校和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在湖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学校网站以及选调人选原单位对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并影响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
本公告由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湖南省部分高校选调执纪审查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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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部分高校选调执纪审查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一览表.doc
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