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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县卫生局等单位计划公开遴选部分所属县直(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本次公开遴选人员工作,经研究,福建人事考试网现就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的具体单位、岗位、人数及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4年夏季公开遴选我县政府系统部分县直(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本县事业单位中符合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较好的理论和政策水平;积极进取,勤奋敬业;执行力较强,绩效优良;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符合遴选单位、遴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工作年限等资格条件(见附件1),报考者的相关学历和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工作年限等计算时间截止到 2014年5月5日(含5月5日,下同);工作年限为正式在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遴选岗位工作年限要求5年及以上的,包含在我县参加省、市级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时间,遴选岗位工作年限要求2年及以上的,不包含此时间),时间按足年足月累计;若报考者的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在2014年5月5日前已通过考试等尚未取得证书的(取得时间放宽至2014年9月30日前),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有权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已通过考试等具备取得相关证书的结论。
3、遴选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为遴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所对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计算。
5、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记录。
6、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遴选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工作人员;
2、按照《公务员法》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3、逆向转编人员(指财政拨补和经费自给编制性质的事业单位人员报考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岗位,经费自给编制性质的事业单位人员报考财政拨补事业单位岗位),以及其他按规定暂不得调动工作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6日—5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到相应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有同时报考二个及以上岗位的认定为全部岗位报考无效。各单位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见《2014年夏季公开遴选我县部分县直(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2)。
(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校毕业证书及遴选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2、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报考条件所要求的业务工作及起止时间(相关业务工作需由相应工作主管单位证明的,还须另提供相应工作主管单位的证明)、年度考核情况以及有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违纪违法记录的证明等遴选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有变动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通过考试等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承诺书及有权机关出具的通过考试等相关证明材料。
3、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1张贴《报名登记表》,2张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