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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
4、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5、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公务员身份的审批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6、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7、《省发改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推荐登记表》(附件2,加盖所在单位及推荐单位印章)。
提交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委人事处会同省纪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组根据组织推荐意见、报考资格条件和选调职位要求等,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省发改委网站公布,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六,选调办法
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请省人社厅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若开考比例低于1:2,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笔试由省发改委统一组织, 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和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可在省发改委门户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省发改委根据成绩从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