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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管理身份;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8、遵从国家人事制度改革政策要求,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推荐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由单位书面推荐为主的方式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各市州发改委可分别书面推荐本区域、本系统符合条件的对象,不超过6名,加盖单位公章。相关省直、中央在湘单位可分别书面推荐本系统符合条件的对象,每个单位不超过1名,加盖单位公章。省发改委机关处室和委属单位也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对象,每个处室(单位)不超过1名,并且由主要负责人填写署名推荐意见。推荐单位应根据公开选调条件对推荐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推荐单位将报名资料送省发改委中栋四楼413办公室(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