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四川:2015年安县选调36名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安县政务网 2015-02-13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资格审查

  由中共安县县委组织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1.领取考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考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时间。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考试通知书。

  3.考试方式:见《安县201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

  4.考试内容

  (1)面试:综合面试,主要测试选调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总分低于75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不予选调。

  (2)笔试:《公文写作》,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设有面试和笔试职位的,先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笔试。

  (4)面试和笔试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5.成绩计算:设有面试和笔试职位的,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没设有笔试职位的,其面试成绩则为考试总成绩。

  (四)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情况(若报考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原则上进行差额考察,考察比例根据报名人数和笔试面试情况按最多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具体考察比例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内容为参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参考人员总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考察在安县政务网、安县组工网、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告。

  (五)体检

  按照考察情况,报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对考察合格人员,等额组织实施体检,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将另行公告,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报考同一职位体检合格拟选调人员在安县政务网、安县组工网、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告。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经公示后,先期在选调单位试用3个月(教师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选调单位鉴定合格后,按干部人事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应在30日内办理完调动手续(教师调动手续办理时间为2015年8月底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与监督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已经被选调(聘用)的予以退回。

  (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

  (三)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在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七、本次选调工作其它相关事项均在安县政务网、安县组工网、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本公告由中共安县县委组织部和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4336136 (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0816-4336326 (安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

  监督电话:0816-4336299 (安县纪委监察局)

  0816-4336233 (安县人社局纪检组)

  点击下载>>>

  1.安县2015年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xls

  2. 安县2015年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2.doc

  2015年2月13日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