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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情况,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选聘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县人社局审核盖章。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选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六、监督检查
本次选聘考试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 询 电 话(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0350-5523500 繁峙经济技术园区管理委员会
0350-5526669 繁峙县招商服务中心
监 督 电 话(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0350-5526544 繁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0-5523546 繁峙县监察委员会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选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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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审表.doc.doc
繁峙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领导组
2017年11月23日
原标题:繁峙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