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五)公示
经组织考察并经体检合格后,在白云信息网(http://www.by.gov.cn/)对拟选调干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严重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所出现的职位空缺视情况依次递补。
四、任职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选调对象,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享受广州市白云区在编在职公务员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选调对象要积极配合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选调进入白云区工作后,原则上最低服务3年。
五、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拟选调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选调资格自行取消。
未获选调的其他报考人员,选调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纪委监察局、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广州市白云区纪委监察局办公室:020-86381860。
原标题:广州市白云区纪委监察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广州市白云区纪委
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组织部
广州市白云区监察局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