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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5日9:00时至2017年12月8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index.html),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将减少选调职位数或取消选调。
3.资格初核。将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初审,审核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请考生密切留意。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按报名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包括:公务员登记表、身份证和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
4.资格复审。面试前选调单位将现场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生需按照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公告形式另行告知,同时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面试
面试在广州市白云区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人数与考生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分数相同者,则一并列入体检对象人选。体检在广州市指定医院进行,依据《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视情况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
体检结束后,将体检结果合格的考生列入考察人选,综合考察拟选调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团队意识、沟通协调能力、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根据面试、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和职务。因选调人员政审或组织考察不合格、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视情况依次递补。
组织考察期间,考生需提供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登记表》)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证明,否则取消考察资格。出现考察资格被取消的情形时,视情况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