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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试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察和人岗相适情况,按照等额比例确定提出拟试用人选,并分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六)任用
试用期满,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退回原单位;考核合格的,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办理审批、调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审批、调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六、政策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南昌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83885717
市人社局公务员处: 83884299
附件:
南昌市2014年度从基层遴选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江西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doc
南昌市2014年度从基层遴选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9日